聊城裕昌机动车环保检测位于聊城市光岳路北段路东江北汽车城院内,总投资600余万元,占地面积20余亩,是我市成立最早的大型综合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之一。
按照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在用机动车尾气1/M(检测/维修)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文件的规定,对机动车尾气排放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测。检测线共6条,其中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线4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线2条,设计检测能力24000台/年。
公司设有检测车间、待检区、停车区、服务区、司机休息区、办公区、绿化带等一系列满足工作需要的场所。目前现有员工23名,工程师2名、技术员6名,引车员7人,按要求组织参加了“山东省在用机动车环保检测培训班”,并取得了监测培顺合格证书。
2010年6月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验收,取得了省质监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2010年10月取得了省环保厅颁发的《在用机动车环保检测委托证书》。
公司安装了“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管理监控系统”和“环保、交警控制技术对接软件”,保证了环保部门对检测全过程的监督,实现了与交警部门的技术对接,做到了不环检就不能年审,从根本上保证了机动车检测率达到100%,为改善空气质量作出了积极贡献。
多年来我公司一直秉承着公正、准确、科学、高效的经营理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受到了广大车主的一致好评。
公正性声明: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和条例,保证我单位检测运营工作符合《山东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作如下声明:
一、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机动车检测技术规范,检测活动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检测结果具有良好的代表性、精密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二、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社会化运营企业,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独立从事机动车检测业务,并对相应的检测结果负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保证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外来因素的干预,为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检测服务。
三、公司检测工作严格遵守公正、准确、科学、高效的原则。
四、公司全体职工决不参与任何可能降低我单位技术能力、判断的独立性、公正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
五、公司承担对客户各种资料和信息保密的义务,决不利用客户的信息资料从事其他活动。
六、公司不以任何方式经营或参与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
七、公司接受环保等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并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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